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胜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