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了控股股东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有资产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是 | 18,000,000 | 19.35% | 5.77% | 2023年1月17日 | 2024年1月17日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公有资产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93,000,000 | 29.81% | 23,000,000 | 41,000,000 | 44.09% | 13.14% | 0 | 0.00% | 0 | 0.00%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公有资产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公有资产公司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初始交易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