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并于2023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延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此议案于2022年8月18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与会监事对该发行方案调整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00万元(含59,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606.45万元(含
54,606.45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表决通过。调整前: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9,000.00万元(含5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 | 33,126.98 | 25,331.00 |
2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1,753.45 | 18,489.00 |
3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8,245.00 | 4,851.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329.00 | 10,329.00 |
合计 | 73,454.43 | 59,000.00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等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4,606.45万元(含54,606.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 | 33,126.98 | 25,331.00 |
2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1,753.45 | 18,489.00 |
3 |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8,245.00 | 4,851.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935.45 | 5,935.45 |
合计 | 69,060.88 | 54,606.45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等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形成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形成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形成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防范和填补措施。因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