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2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10时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2月1日届满,根据《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现场表决通过,拟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延长至2024年2月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长期内出售股票,如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二)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合肥”)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本金合计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人民币,包括过去年度已发生尚未偿还的借款金额),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上述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为本次双杰合肥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等共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实际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就申请银行等机构授信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等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四)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双杰新能有限公司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杰新能”)拟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开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股东赵志宏为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