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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2022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9),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80,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8%。

2022年1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5),截至该公告日,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日,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于2022年9月1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共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1,088,4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钱亚萍集中竞价2022年10月27日 -2023年1月6日58.13108,2000.11
大宗交易2022年9月29日41.50117,7600.12
小计225,9600.23
徐秋岚 (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2年9月29日41.50410,8400.41
2022年12月8日44.04451,6730.45
小计862,5130.86
合计1,088,4731.09

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钱亚萍合计持有股份5,848,6925.855,622,7325.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48,6925.855,622,7325.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徐秋岚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1,092,6671.09230,154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92,6671.09230,154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941,3596.945,852,8865.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41,3596.945,852,8865.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述表中保留2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上述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 本次减持计划与帝科股份正在进行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关联性。

5. 本次减持后,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备查文件

1. 钱亚萍及徐秋岚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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