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月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尔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年产500万套LED灯具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LED灯具项目”原实施主体“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子公司“恒太照明(越南)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庆路西、复兴东路北、光电二路东地块”变更至“越南同奈省仁泽县隆寿乡仁泽六工业区6A分区D1路”;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变更为“购买位于上述地点的土地、厂房和地面附着物,购置装配输送线、防静电工作台、智能检测老化线、半自动螺丝机等生产设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年产500万套LED灯具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