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2023年1月16日下午17:0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盘点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盘点结果的账务处理方案。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月18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