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而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其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2023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