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同意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新民、叶子民、应高峰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