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5日,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东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新泰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仍简称“新疆协和”)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并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现对前述公告关于第二部分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中表格内容做如下补充更正: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新疆协和 | 25,367,700 | 1.85% | 2022/6/24~2023/1/15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5.04-6.99 | 153,664,026.32 | 未完成:15,773,286股 | 89,130,405 | 6.50% |
除对上述内容补充更正外,《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