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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8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0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计2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3年度计划签署担保合同不超过2,65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606.67万元,其中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

832.20万元。

?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月16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35亿元。为确保获得授信,计划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65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保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本次担保计划总额度内,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注册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花和路37号(空港花都)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吴汉龙
经营范围属于智能装备板块,主要从事家电生产线中的输送线研制
股权结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1%,吴汉龙40%,方文权5%,陈创伟4%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8,134.818,918.04
资产净额905.591,666.37
负债总额7,229.237,251.66
资产负债率88.87%81.31%
营业收入1,164.137,393.58
净利润-760.79299.60

公司

公司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900
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750
合计2,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66.66227.81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不存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221号
注册日期2011年5月17日
法定代表人王一风
经营范围属于智能装备板块,主要生产家电成套智能装备及配套,包括智能钣金生产线、智能发泡生产线和智能真空成型生产线等
股权结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1%,王一风10.25%,李志中9.5%,徐如才8.75%,王建国8%,黄梅3%,张翠琴3%,沈志斌2.75%,张小磊2.25%,陈风海1.5%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1-9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8,075.407,756.24
资产净额2,050.782,374.50
负债总额6,024.625,381.75
资产负债率74.60%69.39%
营业收入2,271.097,934.75
净利润-323.72518.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3.79227.63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不存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为公司拟于2023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取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需要争取较宽裕的授信额度。为满足业务结算的灵活性,需要在多家机构获取授信额度。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650万元,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向金融机构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目前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拟核定的2023年度担保计划额度是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计划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

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606.67万元,其中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832.20万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6%,0.3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3%,0.17%。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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