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002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滨、李峰、唐微、白轶明、朱国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003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滨、李峰、唐微、白轶明、朱国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004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滨、李峰、唐微、白轶明、朱国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005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006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