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8证券代码:400023 证券简称:南洋5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15:00—2023年2月1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公告编号:2023-008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023 | 南洋5 | 2023年1月2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 2 号裙房第三层4号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1月到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
董事会提名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争晖先生、李亚宁先生、黄春日先生、陈珊女士、刘珊女士、张云帆先生,提名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华先生、吴锡皓先生、张正洁先生,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林争晖先生、李亚宁先生、黄春日先生、陈珊女士、刘珊女士、张云帆先生、宋华先生为连选连任。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上述经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3年1月份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芳帅先生、王平女士担任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上述经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全面审计服务。
(四)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订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8万元人民币。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的,股东本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应当出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本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股份转让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 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份转让 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下午2:0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裙房第三层4号房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裙房第三层4号房,邮政编码:570100,联系电话:0898-68505333;联系人:张傲雪
(二)会议费用:出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