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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科技: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8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对中天科技股份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2号)核准,中天科技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455,301,455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9,999,997.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1,159,997.1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01,159,997.15元已于2017年1月24日存入中天科技股份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6008605018170106226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 关于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中天科技股份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中天科技股份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中天科技股份拟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天科技股份的说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中天科技股份将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3年1月17日,中天科技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中天科技股份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天科技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中天科技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中天科技股份实施上述事项。(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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