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2号)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301,455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79,999,997.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1,159,997.1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4,301,159,997.15元已于2017年1月24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6008605018170106226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的规定,截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 累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 累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1 | 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注1) | 180,000.00 | 180,000.00 | 103,510.58 | 57.51 |
2 | 能源互联用海底光电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90,000.00 | 90,000.00 | 67,655.49 | 已完工(注4) |
3 | 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注2) | 50,000.00 | 50,000.00 | 50,188.05 | 已完工(注5) |
4 | 特种光纤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35,015.60 | 已完工(注4) |
5 | 新型高性能电子铜箔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注3) | 10,000.00 | 10,000.00 | 9,986.41 | 99.86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73,000.00 | 65,116.00 | 65,116.00 | 100.00 |
合计 | 438,000.00 | 430,116.00 | 331,472.13 | / |
注1: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扩大“高性能锂电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的议案》,决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范围从新能源汽车用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领域扩大至新型电力储能用启航低碳源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领域。本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海底观测网用连接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新项目),并以增资方式将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实施主体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本议案经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石墨烯复合材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决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型金属基石墨烯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新型高性能电子铜箔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对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本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4: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2017年非公开发行中“特种光纤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海上风电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5: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中“能源互联网用海底光电缆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万元) |
中天科技股份 | 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 | 326008605018170106226 | 567.33 |
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如东支行 | 1111323129000370017 | 4,683.61 |
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如东支行 | 468976592472 | 14.80 |
合计 | / | / | 5,265.74 |
注6:2023年1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9,961.7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中天科技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中天科技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中天科技股份实施上述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对募投项目近12个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做了充分的规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有关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