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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拓生物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博拓生物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音龙、陈宇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监事陈冬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人承租不动产(含水电费)杭州恒名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350.00254.73137.40100.00杭州恒名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增加承租面积
小计350.00-137.40--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1,300.002.424,417.718.21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承接部分业务
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500.006.502,645.974.9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对关联人产品需求调整
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4,200.007.80--承接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部分业务
小计9,000.00-7,063.68--
合计9,350.00-7,201.0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2022年度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注]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租赁不动产(含水电费)杭州博策拓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50.001,224.39-
小计1,150.001,224.39-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5,500.004,417.71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关联人产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注]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需求调整
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050.002,645.97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关联人产品需求调整
小计9,550.007,063.68-
合计10,700.008,288.07-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0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566084784A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华荣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村跳头79号7幢103室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杭州余杭南湖塑料制品厂(持股100.00%)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纸制品、包装材料、印刷设备、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04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88256422G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开华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杭州余杭区中泰街道环园南路9号1号厂房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肖开华(持股51.00%)、肖萍(持股49.00%)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16ME2P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华荣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开源街58号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钱金林(持股50.00%)、陈华荣(持股5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恒名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恒名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FC3N0U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成科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富泰路17号1幢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夏湘(持股26.00%)、杭州美汇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00%)、杭州康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00%)、蒋成科(12.00%)、徐瑜蔓(持股12.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租赁;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恒名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

序号

序号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
1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音龙控制的杭州余杭南湖塑料制品厂的全资子公司
2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相关协议比照关联方披露
3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音龙及公司监事陈冬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4杭州恒名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宇杰能够施加重大影响,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俞苗苗、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淑江之妻间接持股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及关联人承租公司房产并支付水电费,与关联人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与上述关联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博拓生物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拓生物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签字:
沈强夏静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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