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