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铭利达: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顺利完成公司战略目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出具以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出具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