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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定董事2022年综合薪酬及2023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综合薪酬及2023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监事2022年综合薪酬及2023年基本薪酬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综合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中的外部董事李太权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原副董事长李鹏志因辞去董事职务前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岗位而未领取薪酬。
3、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5、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6、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经核算,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税前综合薪酬(万元) |
程宗玉 | 董事长、总裁 | 112.68 |
李中华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54.72 |
阎军 | 董事、财务总监 | 75.63 |
朱业朋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64.25 |
程治文 | 董事 | 15.36 |
张经时 | 原董事(2022年10月14日辞职) | 65.27 |
臧显峰 | 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2年1月24日辞职) | 8.04 |
周到 | 独立董事 | 9.60 |
蒋岩波 | 独立董事 | 9.60 |
张博 | 独立董事 | 9.60 |
胡艳君 | 监事会主席 | 34.09 |
李娜娜 | 监事 | 74.57 |
杨伟坚 | 职工代表监事 | 15.27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董事李太权不在公司领薪)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薪酬标准
姓名 | 职务 | 2023年税前基本月薪(万元) |
程宗玉 | 董事长、总裁 | 11.20 |
窦春雷 | 拟任董事 | 4.00 |
李中华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5.00 |
朱业朋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6.00 |
阎军 | 财务总监 | 7.00 |
程治文 | 董事 | 1.50 |
蒋岩波 | 独立董事 | 9.60 |
张博 | 独立董事 | 9.60 |
周到 | 独立董事 | 9.60 |
胡艳君 | 监事会主席 | 3.00 |
李娜娜 | 监事 | 4.20 |
杨伟坚 | 职工代表监事 | 1.20 |
(二)薪酬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