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李延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延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