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3-02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12,16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763%;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02,757,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1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9,40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1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选举邱坚强、周平凡、徐波、陈新生、钟德达、张宏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邱坚强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09,63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7%。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邱坚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6,888,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81%。
周平凡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10,389,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1%。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周平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7,641,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766%。
徐波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10,96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徐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8,219,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51%。
陈新生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09,327,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陈新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6,579,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061%。
钟德达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10,96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钟德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8,219,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51%。
张宏亮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10,96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张宏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8,219,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51%。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苏文兵、刘海波、蔡丽玲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苏文兵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05,84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3%。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苏文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3,095,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216%。
刘海波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10,21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刘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7,466,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169%。
蔡丽玲女士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12,149,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蔡丽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9,401,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姜捷、蒋成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姜捷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02,368,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6%。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姜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99,620,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459%。
蒋成乐女士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911,02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蒋成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8,277,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77%。
上述两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兴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12,166,1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6,097,8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4.9759%;反对96,06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02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6,097,8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4.9759%;反对96,06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02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指派沙千里律师、崔蔚琳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