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超过全体董事成员的半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智能网联业务及激光雷达业务发展,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能网联及激光雷达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与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湖科技”)、雪湖投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鼎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美昊科技(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雪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楼振、骋芯科技(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向雪湖科技增资,其中7.4435万元计入雪湖科技注册资本,其余1,492.5565万元计入雪湖科技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雪湖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38.9475万元增至146.391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0847%。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关联人发生采购或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13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翟军先生、刘会喜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期限一年。由法定代表人翟军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2021年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