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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6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2年5月18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和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和信事务所原指派罗炳勤先生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孟令军先生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兴全先生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工作安排及保持独立性定期轮换的原因,现改派赵卫华先生接替罗炳勤先生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

二、新任签字会计师简历

赵卫华先生,1998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年6月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赵卫华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赵卫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和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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