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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6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4号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铁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1,898,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7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发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已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均发生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为确保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一切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2-1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2-1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2-1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承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2-1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898,4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晓月、马英凯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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