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邵举洋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邵举洋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工资总额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15:3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