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红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