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力转债”摘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元力转债”赎回日:2023年1月9日;
2、“元力转债”摘牌日:2023年1月17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安排
1、2022年12月15日元力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已于当日至赎回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16次元力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元力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3年1月9日为元力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1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元力转债。
3、2023年1月12日为元力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1月16日为赎回款到达元力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元力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元力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元力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元力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1月17日起,公司发行的元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25)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电话:0599-8558803联系邮箱:DM@yuanlicarbon.com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