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董事10人,分别是周异助、杨旭东、张毅、黄英强、孟杰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刘成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关于公司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五洲交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