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6日以电子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召集,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推进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