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公司”)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梁勇、徐焕杰
(三)协办人:师龙阳
(四)培训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五)培训地点:线上培训
(六)培训人员:徐焕杰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通过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案例,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规范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行为规范、新证券法重点关注事项及相关案例等事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鹏辉能源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规范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行为规范、新证券法重点关注事项及相关案例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