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工商事项的登记、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