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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6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图山鼎股票代码:300492

信息披露义务人:车璐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号*楼***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华图山鼎、上市公司、公司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车璐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持股比例变动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0%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车璐

姓名车璐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21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号*楼***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财务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或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公司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1月15日,车璐女士与四川孚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四川孚晟以每股人民币34.67元的价格受让车璐女士持有的华图山鼎共计7,024,400股股份(占华图山鼎总股本的5.00%);四川恒贞以每股人民币34.67元的价格受让车璐女士持有的华图山鼎共计7,024,400股股份(占华图山鼎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车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224,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3%。本次权益变动后,车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175,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股东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车璐23,224,49816.53%9,175,6986.5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车璐女士与四川孚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车璐女士(转让方)、四川孚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2、本次股份转让

2.1双方同意,基于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以及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转让方

以总计人民币243,535,948元的价格向四川孚晟转让其持有的7,02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

2.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四川孚晟持有7,02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3、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及支付

3.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34.67元/股,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243,535,948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3.2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四川孚晟应向车璐女士支付股份转让价款48,707,190元,剩余股份转让价款194,828,758元,四川孚晟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3因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应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4、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及后续权利义务安排

4.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交所和/或中登公司的要求,尽快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相关文件,并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

4.2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四川孚晟名下之日起,四川孚晟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或承担标的股份股东应有的相应权利或义务。

5、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并生效。

6、协议签署日期

2023年1月15日。

(二)车璐女士与四川恒贞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车璐女士(转让方)、四川恒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2、本次股份转让

2.1双方同意,基于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以及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转让方以总计人民币243,535,948元的价格向四川恒贞转让其持有的7,02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

2.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四川恒贞持有7,02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3、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及支付

3.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币34.67元/股,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243,535,948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3.2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四川恒贞应向车璐女士支付股份转让价款48,707,190元,剩余股份转让价款194,828,758元,四川恒贞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3因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应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4、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及后续权利义务安排

4.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交所和/或中登公司的要求,尽快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相关文件,并尽快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

4.2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四川恒贞名下之日起,四川恒贞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或承担标的股份股东应有的相应权利或义务。

5、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并生效。

6、协议签署日期

2023年1月15日。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车璐女士承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其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协议转让将在本报告书签署的3个交易日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承诺事项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车璐女士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车璐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车璐

签署日期: 2023 年 1月 15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车璐

签署日期: 2023 年 1月 15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车璐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
股票简称华图山鼎股票代码3004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车璐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3,224,498股 持股比例: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5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减持14,048,800股,减持后持有9,175,698股 变动比例: 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 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注: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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