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建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时代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任京城股份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