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3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逐年增长,且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请发行人结合碘化物及六甲基二硅氮烷等产品的定价机制、主要原材料含碘物料的采购及定价机制,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逐年上升;最近一年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请发行人:(1)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
发行人军品业务以暂定价格确认收入、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逐年上升,军品业务审价周期、回款周期较长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分别为19.71万元、
305.64万元、356.39万元、385.81万元。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亿元,其中拟新增设备近2亿元。请发行人: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拟新增大额设备投资的合
理性及必要性;(2)说明募投项目新增大额固定资产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的智慧农业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市场需求以政府引导为主,政府类客户销售占比较高。请发行人结合政府类客户采购流程及资金安排、行业技术门槛及市场竞争格局、产业政策落地安排等因素,说明上述情况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0%。请发行人说明:(1)研发人员的界定标准,研发费用与相关成本费用项目的划分依据是否恰当、准确;(2)兼任高管的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归集和分配是否恰当、准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