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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公司”)2019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天能重工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天能重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23年1月11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对天能重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年1月,培训小组通过发送电子培训课件要求持续自主学习的方式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2、股东买卖股份相关规定;3、募集资金管理。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泰证券天能重工持续督导小组选派了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为刘帅虎(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学习,对上市公司合规运作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帅虎 李 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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