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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戈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选举楼月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等规定,选举如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独立董事骆国良先生、独立董事李兴根先生和董事楼月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骆国良先生为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李兴根先生、独立董事曾荣晖先生和董事楼勇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兴根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楼月根先生、独立董事曾荣晖先生和董事戈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楼月根先生为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骆国良先生、独立董事李兴根先生和董事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骆国良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楼勇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陆群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陆群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63413898

电子邮件:zq@hzstarshuaier.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

3、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高林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陆群峰先生、高林锋先生、戈岩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聘任田碧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3日

附件:

陆群峰先生,1977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星帅尔有限财务主管;2010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新都安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监事。截至2023年1月13日,陆群峰先生直接持有687,156股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有769,865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林锋先生,197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于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任职;2003年10月至2007年11月任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7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1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海宁联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兼任新都安监事;2018年2月至2020年2月兼任浙特电机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浙特电机监事。

截至2023年1月13日,高林锋先生直接持有710,50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碧华女士,199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田碧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田碧华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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