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百洋医药 股票代码:301015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〇二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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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0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己收悉。根据贵所要求,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医药”、“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或“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及本回复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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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问题1 ...... 3
其他问题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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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根据回复材料,发行人预计自2024年起,受限于经营场所,发行人各项业务仅保持5%的自然增长率水平。预计至2025年,本次再融资募投项目之一百洋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将带来品牌运营业务年增量收入95,528.25万元、批发配送业务9,835.31万元和零售业务8,476.80万元。品牌运营中心项目预计毛利率为37.7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预计自2024年起在现有经营场所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的依据及合理性,以此作为依据进行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和谨慎性;结合至2025年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各类业务收入预测的具体假设条件及依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效益测算合理性、谨慎性,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情形。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关于发行人业绩预测的整体性说明:
1、本项目的建设不新增生产设备,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发行人为医药流通类企业,主要通过买卖产品差价获得收益。本“品牌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业务经营场所及相关配套设备,建设目的主要为公司提供药品仓储空间及物流配送能力。单独进行品牌运营中心的建设,由于不新增生产设备,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为评判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公司对本项目的间接效益进行了测算
公司实现业绩增长的必要条件包括主要业务市场需求的提升及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的支持。公司现有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已经趋于饱和,难以满足未来业务的需求。因此,尽管不产生直接收益,品牌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保障未来业务增长的必要举措,可间接为公司带来收益。
为评判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在假设以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满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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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增长导致的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缺口的条件下,公司测算了品牌运营中心项目的间接效益。该间接效益的测算以发行人拟通过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实现的业务规划为假设,系公司评判本项目建设可行性及必要性的重要依据,并非对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最大业务承载量的测算,不构成对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可实现的直接效益预测。
3、鉴于本项目效益测算为间接效益,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发行人对相关披露内容进行了修订
鉴于本项目效益测算为间接效益,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中关于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不直接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及预测,本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的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可间接支持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
一、发行人预计自2024年起在现有经营场所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的依据及合理性,以此作为依据进行效益预测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在2021年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测算时,发行人预计2024年起,在现有经营场所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其依据及合理性如下:
2018年至2022年1-9月,发行人现有经营场地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年 1-9月 | 2021年度 | 2021年 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亿元) | 55.20 | 70.52 | 52.35 | 58.79 | 48.49 | 36.52 |
收入增长率 | 5.43% | 19.94% | 28.41% | 21.26% | 32.75% | - |
如上所示,本项目进行可行性测算时,2018年至2021年9月,发行人收入由36.52亿元增长至52.3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10%,保持了较高的收入增长率。同时,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的承载量已接近满负荷,受限于库存及物流能力限制等因素,2022年1-9月,发行人收入同比增长率为
5.43%,收入增长出现放缓。
2024年起,在现有经营场所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系发行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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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场地的历史经营情况进行预测所致,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现有场地的承载量上限,以及未来现有场地上业务管理优化、运营效率提升以及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到2018年至2021年1-9月期间,发行人所实现的较高业务增长数据,5%的收入增长率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综上,以现有经营场所可支撑的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为依据,进行效益预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二、结合至2025年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各类业务收入预测的具体假设条件及依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效益测算合理性、谨慎性,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情形
(一)至2025年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各类业务收入预测的具体假设条件及依据
至2025年,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各类收入的预测逻辑情况如下:
首先,根据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在不考虑经营场所限制的情况下,根据各项业务的市场需求,预测至2025年发行人的整体收入情况;
其次,考虑到发行人现有场地的承载能力,预测发行人现有经营场所至2025年的收入情况。在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所有的业务增长均由现有场地承接;2024年至2025年,发行人现有场地将难以支撑全部业务增长的运营需求,公司将出现现有经营场所不能满足仓储及物流需求的情形;
最后,对现有经营场所不能满足的仓储及物流需求部分,发行人计划通过建设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以及其他方式(租赁、购买其他经营场所)来予以满足;根据发行人业务规划,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将支撑80%的品牌运营业务、20%的批发配送业务及20%的零售业务的仓储及物流需求缺口。上述业务需求承载缺口分配比例的主要原因为:①根据发行人业务规划,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位于青岛,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线下业务的需求缺口。根据发行人业务预算,发行人2022年度品牌运营线下业务及线上业务收入的占比约为80%及20%,基于品牌运营线下业务及线上业务现有收入比例,发行人规划由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承接品牌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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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的线下部分缺口,即80%的业务需求承载缺口(线上业务对应的20%缺口将在其他场地实现);②品牌运营中心项目的业务核心为品牌运营业务,为提升仓储物流及人员的运营效率,发行人根据经营管理的经验,在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中配置了一定规模的批发配送及零售业务,进而提升项目的整体运营效率。基于上述预测逻辑,发行人各类业务收入预测的具体假设条件及依据情况如下:
1、品牌运营业务
对品牌运营业务收入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依据包括:
(1)预测至2025年,在不考虑场地限制的情况下,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整体将实现的收入情况
基于2021年1-9月,发行人主要品牌的收入增长情况,公司对主要品牌的收入增长情况预测如下:
品牌名称 | 收入增长率(同比) | ||||
2021年1-9月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迪巧系列 | 55.46% | 16.67% | 14.29% | 12.50% | 11.11% |
泌特系列 | 9.64% | 2.00% | 2.00% | 2.00% | 2.00% |
安斯泰来系列 | 23.36% | 1.80% | 0.81% | 0.34% | -1.16% |
其他品牌系列 | 89.28% | 23.73% | 24.13% | 35.60% | 37.56% |
合计 | 51.81% | 15.33% | 14.78% | 18.43% | 19.92% |
注:2025年安斯泰来收入增长预测为负系考虑未来可能存在的降价风险。
基于上述增长率预测,公司主要品牌的未来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品牌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迪巧系列 | 132,923.24 | 155,077.11 | 177,230.98 | 199,384.85 | 221,538.73 |
泌特系列 | 30,109.43 | 30,711.61 | 31,325.85 | 31,952.36 | 32,591.41 |
安斯泰来系列 | 36,054.23 | 36,702.04 | 37,000.55 | 37,127.16 | 36,697.23 |
其他品牌系列 | 84,772.46 | 104,893.03 | 130,208.03 | 176,557.47 | 242,864.31 |
合计 | 283,859.36 | 327,383.79 | 375,765.41 | 445,021.84 | 533,691.68 |
注:2021年收入为2021年1-9月收入年化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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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测现有经营场所可支撑的发行人品牌运营业务的收入情况在2021年至2023年,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处于建设期,发行人所有业务收入均由现有场地承接。2024年至2025年,随着发行人现有场地逐步达到饱和状态以及品牌运营中心项目逐步投产,基于管理层的预测,在综合考虑未来发行人现有场地上业务管理优化、运营效率提升以及物价上涨的因素的基础上,预计2024年及2025年,发行人现有经营场所可支撑的年收入增长率为5%;至2025年,预计承接品牌运营业务收入为414,281.36万元。
(3)对现有经营场所不能满足的品牌运营业务需求部分,发行人计划将其中80%的业务需求由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实施
基于上述预测,至2025年,发行人整体预计实现品牌运营业务收入为533,691.68万元,其中现有经营场所可承接收入414,281.36万元,仍有119,410.32万元的品牌运营业务收入需要由新增经营场所承接。对上述业务收入的80%,发行人计划以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作为业务运营场所,即95,528.25万元的业务收入由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承接。
综上,对品牌运营业务,发行人基于现有运营的品牌产品的收入增长情况及预计新增品牌的情况,合理谨慎的预测了未来品牌运营业务的整体收入情况;基于现有场地的承载能力,合理谨慎的预测了现有场地未来可承接的品牌运营业务收入;对其中的差额部分,发行人根据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实施的目的及经营规划,将其中80%的业务收入规划至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承载消化,上述假设及预测具有合理性。
2、批发配送业务及零售业务
(1)预测至2025年,在不考虑场地限制的情况下,发行人的批发配送及零售业务整体将实现的收入情况
公司的批发配送业务较为成熟,2021年1-9月,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5.81%。谨慎起见,该业务未来收入增长率预计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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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公司的零售业务规模较小,2021年1-9月,该业务收入为25,743.44万元,收入增长率为18.35%。考虑到零售业务系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公司预测零售业务收入以2022年、2023年20%,2024年2025年40%的增长率增长。因此,公司批发配送业务及零售业务未来的收入增长率预测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 收入增长率 | ||||
2021年1-9月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批发配送 | 15.81% | 10% | 10% | 10% | 10% |
零售 | 18.35% | 20% | 20% | 40% | 40% |
基于上述增长率预测,公司批发配送业务及零售业务的未来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批发配送 | 378,062.99 | 415,869.29 | 457,456.22 | 503,201.84 | 553,522.02 |
零售 | 34,324.59 | 41,189.51 | 49,427.41 | 69,198.37 | 96,877.72 |
(2)预测现有经营场所可支撑的发行人批发配送及零售业务的收入情况
在2021年至2023年,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处于建设期,发行人所有业务收入均由现有场地承接。
2024年至2025年,随着发行人现有场地逐步达到饱和状态以及品牌运营中心项目逐步投产,基于管理的预测,在综合考虑未来发行人现有场地上业务管理优化、运营效率提升以及物价上涨的因素的基础上,预计2024年及2025年,发行人现有经营场所的年收入增长率为5%。
基于上述预测,至2025年,发行人现有经营场所预计承接批发配送业务收入为504,345.48万元,承接零售业务收入为54,493.72万元。
(3)对现有经营场所不能满足的批发配送及零售业务需求部分,发行人计划将其中20%的业务需求由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实施
基于上述预测,至2025年,发行人整体预计实现批发配送业务收入为553,522.02万元,其中现有经营场所可承接收入504,345.48万元,仍有49,1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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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批发配送业务收入需要由新增经营场所承接;发行人整体预计实现零售业务收入为96,877.72万元,其中现有经营场所可承接收入54,493.72万元,仍有42,384.00万元的零售业务收入需要由新增经营场所承接。
对上述业务收入的20%,发行人计划以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作为业务运营场所,即9,835.31万元的批发配送业务收入、8,476.80万元的零售业务收入由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承载消化。
对批发配送及零售业务,发行人基于现有业务的收入增长情况,合理谨慎的预测了未来的整体收入情况;基于现有场地的承载能力,合理谨慎的预测了现有场地未来可承接的业务收入;对其中的差额部分,发行人根据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实施的目的及经营规划,将其中20%的业务收入规划至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承接,上述假设及预测具有合理性。
基于上述各项业务的收入预测,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可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23.01%,和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净资产收益率相近(2021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87%),即通过上述业务规划,公司可以保持资产运营效率的稳定,本项目的建设具有可行性及合理性。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情况
经查询同行业公司案例,在建设物流中心(或类似项目)时,关于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项目收益情况 |
1 | 百洋医药(301015.SZ) | 百洋品牌运营中心项目 | 项目拟通过建设品牌运营中心,新增仓储场地、配套智能化的物流设备 | 65,192.34 | 内部收益率(税后):16.49% |
2 | 达嘉维康(301126.SZ) | 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 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场址内新建智能物流中心二号多层仓库和三号单层高架仓库 | 30,000.00 | 内部收益率(税后):13.40% |
3 | 九州通(600998.SH) | 湖南九州通现代医药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 项目拟在湖南、西藏、贵州、陕西、江苏5个省、自治区建立现代医药物流中心 | 9,900.00 | 内部收益率(税后):13.14% |
西藏三通现代医药产业园项目(一 | 7,000.00 | 内部收益率(税后):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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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项目收益情况 |
期) | |||||
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 | 12,000.00 | 内部收益率(税后):12.12% | |||
陕西九州通医药健康产品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 15,000.00 | 内部收益率(税后):12.06% | |||
九州通苏南现代医药总部基地工程项目(一期) | 10,000.00 | 内部收益率(税后):12.19% | |||
4 | 利群股份(601366.SH) | 物流供应链项目 | 项目拟建设常温仓库、冷链仓库等仓储设施并购置自动化立体库、拆垛机器人、自动输送机系统等设备,形成智能化供应链物流中心 | 79,342.10 | 项目年均营业收入204,645.53万元,净利润7,308.28万元 |
5 | 英特集团(000411.SZ) | 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 | 项目拟建成集现代营销、专业物流、物流加工、冷链服务和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医药产业中心 | 37,800.0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6 | 商络电子(300975.SZ) |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 项目拟建设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两个子项目 | 38,132.49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7 | 药易购(300937.SZ) | 合纵医药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 项目拟在成都市温江区新建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以替代原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的老物流基地 | 20,271.44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药易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 项目拟对公司物流配送体系进行全面升级,主要包括升级、新建二级分拨中心和购置物流运输车辆 | 4,393.49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
8 | 漱玉平民(301017.SZ) |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 | 项目拟引入众多自动化物流系统,建立医药商品仓储物流基地 | 29,466.69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 | 项目拟在枣庄建设现代化医药物流仓库,提高公司在山东省西南以及周边的医药用品配送能力 | 21,544.0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
9 | 益丰药房(603939.SH) |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 | 项目拟建设现代化的医药产品智能仓储、分拣中心,主要为公司江苏地区的药品零售门店提 | 21,519.91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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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项目收益情况 |
供医药产品智能分拣、存储和配送服务 | |||||
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 | 项目拟建设代化的医药产品分拣加工、物流配送基地,满足公司上海地区的药品零售门店的医药物流需求 | 20,000.0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
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 项目拟建设现代化医药产品分拣加工、医药配送中心,提高江西区域门店配送效率和覆盖面 | 9,513.4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
10 | 大参林(603233.SH) |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 | 项目拟作为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员工配套宿舍等 | 30,000.0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中心) | 项目拟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22,000.0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 项目拟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16,000.0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 | 项目拟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4,500.00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
11 | 孩子王(301078.SZ) | 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拟在济南、上海、广州、武汉、西安、天津、成都等城市新建、扩建仓储基地,同时增加公司自建西南物流仓的智能化设备投入 | 29,413.18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经查询相关案例,不同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对物流中心(或类似项目)是否进行效益测算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发行人对品牌运营中心项目进行效益测算与同行业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三)进一步说明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效益测算合理性、谨慎性,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情形
结合发行人对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同行业相关案例情况,对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说明如下:
1、本项目的建设不新增生产设备,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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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为医药流通类企业,主要通过买卖产品差价获得收益。本“品牌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业务经营场所及相关配套设备,建设目的主要为公司提供药品仓储空间及物流配送能力。单独进行品牌运营中心的建设,由于不新增生产设备,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为评判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公司对本项目的间接效益进行了测算
公司实现业绩增长的必要条件包括主要业务市场需求的提升及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的支持。公司现有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已经趋于饱和,难以满足未来业务的需求。因此,尽管不产生直接收益,品牌运营中心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保障未来业务增长的必要举措,可间接为公司带来收益。
为评判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在假设以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满足未来业务增长导致的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缺口的条件下,公司测算了品牌运营中心项目的间接效益。该间接效益的测算以发行人拟通过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实现的业务规划为假设,系公司评判本项目建设可行性及必要性的重要依据,并非对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最大业务承载量的测算,不构成对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可实现的直接效益预测。
3、鉴于本项目效益测算为间接效益,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发行人对相关披露内容进行了修订
鉴于本项目效益测算为间接效益,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中关于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不直接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及预测,本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的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可间接支持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
为评判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在假设以本项目满足未来业务增长导致的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缺口的条件下,公司测算了本项目的间接效益。该间接效益的测算以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实现的业务规划为假设,系公司评判本项目建设可行性及必要性的重要依据,并非对本项目最大业务承载量的测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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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对本项目可实现的直接效益预测。上述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之“6、项目经济效益情况”中进行补充披露。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间接效益测算文件,分析间接效益测算的合理审慎性;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人员,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时的收入预测依据及过程、毛利率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3、查验市场上类似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情况,并与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对比。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在2021年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测算时,预计2024年起,在现有经营场所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系发行人根据现有场地的历史经营情况进行预测所致,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现有场地的承载量上限,以及未来发行人现有场地上业务管理优化、运营效率提升以及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到2018年至2021年1-9月期间,发行人所实现的较高业务增长数据,5%的收入增长率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不直接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及预测,本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的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可间接支持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在参考同行业公司案例的基础上,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中关于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了修订,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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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本次募投项目的间接效益测算文件,分析效益测算的合理审慎性;
2、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收入预测的依据及过程、毛利率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3、获取经发行人基于2021年经营战略编制、审批的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可研报告参数、假设预测合理性;
4、查验市场上类似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情况,并与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对比。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认为随着经营规模扩张,收入增长率出现下降并趋于稳定的趋势,且2022年1-9月发行人收入同比增长已向5%靠拢,从而认为预计自2024年起在现有经营场所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并以此作为依据进行间接效益预测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上述关于预计自2024年起在现有经营场所基础上各项业务的增长率为5%并以此作为依据进行间接效益预测的合理性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核查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一致;
2、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品牌运营中心项目不直接新增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及预测,本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的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可间接支持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中已对此进行了修订。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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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重大舆情梳理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于2022年3月14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媒体报道及关注事项如下:
序号 | 日期 | 媒体名称 | 文章标题 | 主要关注问题 |
1 | 2022-3-14 | 今日头条 | 青岛中程冲高回落 百洋医药异军突起 | 百洋医药股价逆势上涨 |
2 | 2022-3-15 | 智通财经 | 百洋医药(301015.SZ)发行可转债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获深交所受理 |
3 | 2022-3-15 | 中经互联 | 百洋医药可转债被受理 将于深交所上市 | |
4 | 2022-3-15 | 青岛资本圈 | 百洋医药拟发行可转债获深交所受理 | |
5 | 2022-4-18 | 证券时报 | 百洋医药与北京门头沟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公司与北京门头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6 | 2022-4-18 | 人民网 | 百洋医药与门头沟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打造健康产业创新生态 | |
7 | 2022-4-18 | 北京日报 | 门头沟携手企业打造医药健康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示范新区 | |
8 | 2022-4-18 | 人民日报 | 北京门头沟区携手企业 打造医药健康科研创新示范新区 | |
9 | 2022-4-26 | 金融界 | 百洋医药:首份年报业绩增长55%,向生态型Big Pharma发展升级,打造业绩增长“发动机 | 公司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 |
10 | 2022-4-27 | 每日经济新闻 | 百洋医药首份年报维持双位数增长,升级“生态型Big Pharma” | |
11 | 2022-4-27 | 财经网 | 2021财报季|百洋医药交出上市后的首份年报:主营业务品牌运营贡献超七成毛利额 | |
12 | 2022-4-27 | 证券之星 | 图解百洋医药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2.79% | |
13 | 2022-5-18 | 格隆汇、智通财经 | 百洋医药(301015.SZ)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10派6.67元 股权登记日5月24日 | 公司股利分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
14 | 2022-5-18 | 每日经济新 | 百洋医药:百洋医药集团有限公 |
1-16
序号 | 日期 | 媒体名称 | 文章标题 | 主要关注问题 |
闻 | 司累计质押股数约为6329万股 | |||
15 | 2022-5-20 | 飞鱼财经 | 百洋医药:上市首年“清仓式”分红,是否用力过猛? | |
16 | 2022-5-24 | 壹点网 | 百洋医药深耕功效赛道 引领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公司专注功效性护肤品赛道 |
17 | 2022-6-13 | 中华发展报道网 | 百洋易美,功效护肤线下突围新“样本” | |
18 | 2022-6-13 | 榕城网 | 无功效不护肤,百洋挑剔喵成为功效护肤线下突围新“样本” | |
19 | 2022-6-17 | 金融界、科创板日报、生命时报、中国商报网 | 上海谊众与百洋医药联合举办肿瘤创新药紫晟上市会,开启高效靶向性化疗新时代 | 公司与上海谊众合作推进创新药紫杉醇胶束商业化 |
20 | 2022-6-17 | 搜狐医药 | 国内首个自主研发注射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如何打开靶向化疗新格局? | |
21 | 2022-6-17 | 光明网 | 开启高效靶向性化疗新时代 | |
22 | 2022-7-27 | 证券时报、云财经 | 百洋医药与巨子生物深化合作 | 公司与巨子生物开启商业化合作 |
23 | 2022-7-27 | 界面新闻 | 百洋医药:与巨子生物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可复美”线下渠道商业化合作 | |
24 | 2022-7-27 | 金融界、亿欧网、医美部落、搜狐医药 | 百洋医药与巨子生物深化合作,合力深耕功效护肤赛道 | |
25 | 2022-8-16 | 金融界、证券时报 | 百洋医药中期业绩:商业化业务稳健增长,创新孵化开辟第二增长曲线 | 公司2022年半年报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 |
26 | 2022-8-16 | 智通财经 | 百洋医药(301015.SZ)发布半年度业绩,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长14.58% | |
27 | 2022-8-16 | 经济观察网、格隆汇、界面新闻、每日经济新闻、财联社 | 百洋医药2022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09亿元,同比增长12.50% | |
28 | 2022-8-16 | 证券日报 | 百洋医药上半年营收超37.3亿元 同比增加11.5% | |
29 | 2022-8-16 | 中证网 | 百洋医药:商业化业务稳健增长 上半年营收净利双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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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媒体名称 | 文章标题 | 主要关注问题 |
30 | 2022-8-17 | 搜狐健康 | 武田中国携手百洋医药,再续消化领域战略合作 | 公司与武田续签商业化合作 |
31 | 2022-8-17 | 凤凰网 | 百洋医药发布2022中期业绩,同日与武田中国续签商业化合作 | |
32 | 2022-8-22 | 新浪医药、环球网 | “百洋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签约,助力北京"两区"建设加速度 | 公司签约科研成果转化基地 |
33 | 2022-9-2 | 智通财经APP | 百洋医药(301015.SZ)完成剥离北京万维对其尚未收回的债权被动构成财务资助 | 公司剥离子公司北京万维 |
34 | 2022-9-14 | 搜狐医药、财经网 | 百洋医药获罗氏经典骨质疏松药零售推广权 | 公司获罗氏骨科用药“罗盖全”零售渠道独家推广权 |
35 | 2022-9-14 | 金融界 | 百洋医药获罗盖全零售渠道独家推广权 持续布局骨健康领域 | |
36 | 2022-10-27 | 新浪财经、财联社、证券日报、证券之星、证券时报 | 百洋医药: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44亿元,同比增加11.45% | 公司2022年三季报净利润同比增长 |
37 | 2022-11-11 | 上海证券报、36氪、环球网、金融界、搜狐医药 | 百洋医药与阿斯利康就“安立泽”签署推广与经销协议 拓展糖尿病领域产品商业化合作 | 公司与阿斯利康达成降糖药商业化合作 |
38 | 2022-11-28 | 新华社、环球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 | “北京大学百洋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金”设立,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 公司与北京大学医学部签署捐赠协议,设立“北京大学百洋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金” |
上述媒体报道主要关注问题为:二级市场走势情况、本次项目情况、公司与北京门头沟战略合作情况、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情况、公司股利分配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公司专注功效性护肤品赛道、公司的商业化合作动态以及公司设立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北京大学百洋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金。
二、发行人说明针对上述关注点,发行人自查并说明如下: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以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
1-18
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检索了自本次发行申请于2022年3月14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并对比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1-19
发行人、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1-20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1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澎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李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