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宽带发展战略规划,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震远、俞毅、杨鹰彪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