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