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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独立意见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年 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材料认真核查,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并且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经了解以下各位选举及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四、在董事会秘书正式聘任前由费祝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本次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殷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娄刚先生、马瑞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殷福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姚玮先生、邵勇先生、朱永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费祝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指定由费祝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董 毅__________________ 承 军 _______ ___________

王宏滔________________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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