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编号:2023-00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
3、本次诉讼合计涉案金额:1,309.85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云传媒”)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品会”)因广告业务合作,针对不同的媒体渠道签订了一系列的合作协议,灵云传媒就所涉的《网络推广服务框架协议(通用版)》系列合同(以下简称“网络推广服务协议”)引发的广告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灵云传媒于2023年1月12日收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103民初640号)。
(二)2021年度,公司孙公司霍尔果斯灵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霍尔果斯灵云”)与唯品会签订了《OTD代理服务合作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OTD协议”),由霍尔果斯灵云为唯品会提供广告投放等服务,霍尔果斯灵云就上述合作事项引发的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霍尔果斯灵云于近日收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103民初40号)。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网络推广服务协议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推广服务费共计人民币11,937,752.75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937,752.75元为基数,自各笔款项逾期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暂计至2022年10月28日,为346,925.66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以上诉讼请求1-2,暂计人民币共12,284,678.41元,即壹仟贰佰贰拾捌万肆仟陆佰柒拾捌元肆角壹分。)
3、诉讼事由
原告灵云传媒作为广告代理商,长期为被告唯品会在其指定媒体提供互联网广告账户垫资充值、广告投放等推广服务,唯品会向灵云传媒支付推广服务费。因唯品会持续拖欠双方所有合作项目下推广服务费,引发双方争议。
(二)OTD协议纠纷案件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霍尔果斯灵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推广服务费共计人民币783,367.8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783,367.80元为基数,自各笔款项逾期之日起,按逾期之日的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暂计至2022年10月28日,为30,460.23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以上诉讼请求1-2,暂计人民币共813,828.03元,即捌拾壹万叁仟捌佰贰拾捌元零叁分。)
3、诉讼事由
原告霍尔果斯灵云作为广告运营服务提供商,为唯品会及其指定广告主提供广告投放等推广服务,唯品会向霍尔果斯灵云支付服务费。因唯品会持续拖欠推广服务费,引发双方争议。
三、前期公司与唯品会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灵云传媒作为广告代理商为唯品会在其指定媒体提供互联网广告账户垫资充值、广告投放等推广服务。因唯品会长期拖欠广告服务费用,灵云传媒于2022年4月21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中院于2022年4月28日正式受理,案号为(2022粤01民初856号)。案件标的金额为2.17亿元(其中本金为1.96亿元,违约金暂计至4月2日为125.35万元,经济损失为1,953.57万元),广州中院冻结唯品会银行存款共计2.17亿元。
2022年7月25日,唯品会向广州中院提起反诉,要求灵云传媒支付7,343.33万元(其中退还广告推广费2,739.91万元,支付违约金4,603.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唯品会根据反诉金额向广州中院申请冻结灵云传媒银行账户7,343.3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冻结金额为1,022.16万元。
广州中院案件于2022年9月22日进行了证据交换,并于2022年10月12日正式开庭审理,具体审理情况详见中国庭审公开网,截至目前广州中院尚未判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向唯品会公司合计起诉金额为22,970.86万元(其中本金为20,854.20万元,违约金为163.09万元,经济损失赔偿金为1,953.57万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最新立案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