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并经讨论后,本着审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拟补选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品友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认为李品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谭巧云(签名):
李兴敏(签名):
孟国碧(签名):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