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号),富淼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5.00万股,并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2,215.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273,7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876,28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共涉及股东数量1户,对应股票数量1,5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150,000 股)的1.2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27,500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27,5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经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527,500 | 1.25% | 1,527,500 | 0 |
合计 | 1,527,500 | 1.25% | 1,527,500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527,500 | 24 |
合计 | 1,527,500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淼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福祥 刘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