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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众诚科技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2022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购买其代理的产品或服务3,000,0000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增加致采购量增加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技术服务5,000,00070,067.07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服务租赁3,400,0001,526,868.90
合计-11,400,0001,596,935.97-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河南众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1409A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侃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关联方名称:河南众汇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99号河南新科技市场6号楼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允峰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会务服务;物业服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关联方名称:南阳市宛城白河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福润花园4号楼1-3层商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森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技术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参股公司

(三)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1、公司向河南众诚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购买服务预计300万元;销售商品及服务预计200万元;

2、公司向河南众汇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服务预计200万元;向其租赁房屋支付费用预计340万元;

3、公司向南阳市宛城白河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服务预计1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梁侃、梁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经仔细审阅《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租赁房屋,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在预计范围内,将由公司的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增加公司业绩增长潜力。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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