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预计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且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世卿、陈冰梅、王彦培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