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的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1月11日,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瑞庆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披露,增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审批流程,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对上述情况进行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3-009)。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