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99.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38元,共计募集资金49,208.3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59.15万元(总额3,653.49万元,其中94.34万元为公司提前支付,本次支付3,559.1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649.1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38.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15.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3号)。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100404845 | 45,649.16 | 3,145.5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100407367 | 已销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200453061 | 结构性存款账户,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200453185 | 结构性存款账户,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200508487 | 结构性存款账户,已销户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 | 80115800001571 | 已销户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 | 80115100001720 | 结构性存款账户,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0304001040020068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0304041600008052 | 结构性存款账户,已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6940910801 | 已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3159610903 | 81.3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5099510501 | 22.1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6639110806 | 902.0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694098100018 | 结构性存款账户,已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59290663918100051 | 3,000.00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420881656611 | 72.00 | ||
合计 | 45,649.16 | 7,223.08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并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万元) |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1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 | 10,413.26 | 3,780.70 | 6,624.28 | 8.28 |
2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7,674.12 | 2,315.03 | 5,353.34 | 5.74 |
3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26,044.24 | 10,458.76 | 15,563.82 | 21.66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74.46 | 5,854.46 | 1,010.00 | 1,01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
合计 | 60,006.08 | 30,408.95 | 28,551.44 | 1,045.68 |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295.17万元,其中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713.15万元、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504.21万元、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5,077.8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7,295.17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初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 | 10,413.26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7,674.12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26,044.2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74.46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合计 | 60,006.08 |
2、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1)初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 | 原实施主体 | 原实施地点 | 拟增加后实施主体 | 拟增加后实施地点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国安达工业火灾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华安)有限公司 | 华安县经济开发区 |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后山头路39号 | 7,874.46 |
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后山头路39号 | ||||
国安达工业火灾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华安)有限公司 | 华安县经济开发区 |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项目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 | 10,413.26 | 7,043.66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7,674.12 | 2,500.00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26,044.24 | 18,797.8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74.46 | 7,874.46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合计 | 60,006.08 | 44,215.99 |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项目 | 原实施主体 | 变更后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研发中心建 |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7,874.46 |
项目 | 原实施主体 | 变更后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设项目 | 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 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 |
国安达工业火灾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华安)有限公司 | 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 |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①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原“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和“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②本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如下:
A、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交通运输行业产品需求下降,同时公司逐年在现有厂房及设备基础上通过技术改进、提升工艺流程、临时调剂等手段,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根据目前的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情况,对于“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和“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两种产品,公司现有产能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
B、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回款情况比较明显,因此,在公司业务经营中,会出现流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盈利水平,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③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5日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累计投资额为2,358.84万元、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694.29万元,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6,667.38万元,其中投入“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3,499.3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168.00万元。“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 | 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 |
项目实施地点 |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
项目投资总额 | 3,499.38万元 |
3、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共计7,356.74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96.8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的余额7,223.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余额4,223.08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3,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34%。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共计2,667.98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四)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状态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的余额7,223.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余额4,223.08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3,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34%。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客户订单尚未完全释放的结果。
截至2022年9月30日,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为0元,系生产线建设投产的初期,客户订单尚未释放。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215.9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8,177.8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08% | 2020年:13,718.74 2021年:11,350.68 2022年1-9月:13,108.44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 | 18,087.38 | 2,358.84 | 2,358.84 | 18,087.38 | 2,358.84 | 2,358.84 | 已终止 |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694.29 | 694.29 | 694.29 | 694.29 | 已终止 | |||||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 | 3,499.38 | 831.73 | 3,499.38 | 831.73 | -2,667.65 | 2022.8.31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 | 3,168.00 | 3,168.00 | 3,168.00 | 3,168.00 | ||||||
2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26,044.24 | 18,797.87 | 11,441.12 | 26,044.24 | 18,797.87 | 11,441.12 | -7,356.75 | 2022.3.31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74.46 | 7,874.46 | 3,987.07 | 7,874.46 | 7,874.46 | 3,987.07 | -3,887.39 | 2023.12.31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注]公司终止“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和“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时,承诺投资金额考虑该募集专户累计的理财收入及利息收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1]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9月 | ||||
1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 | 不适用 | 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16.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不适用 | 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20.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 | 0% | 年净利润1,321.75万元,内部收益率11.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00 | 0.00 | 否[注2] |
4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49.09% | 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17.5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30.29 | 830.29 | 否[注2] |
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产值与预计产值计算;[注2]“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客户订单尚未完全释放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