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都电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月5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的监事3名,实际参会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舒华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核心优秀人才,更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能有效保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