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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2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3-004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更好提高会议效率,顺利衔接换届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选举ZHAO XIAOJIE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长:ZHAO XIAOJIE先生;

非独立董事:侯丹女士、ZHAO XIAOJIE先生、陈文先生、林德教先生;

独立董事:代明华先生、王涛先生、何君女士(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何君(主任委员)、代明华、林德教;

2、提名委员会:代明华(主任委员)、ZHAO XIAOJIE、王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涛(主任委员)、何君、林德教;

4、战略委员会:ZHAO XIAOJIE(主任委员)、侯丹、代明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并选举张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监事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主席:张原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原先生、余国英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申乐女士。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ZHAO XIAOJIE先生;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晓渔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

公司财务总监:陈文先生。

刘晓渔先生、张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张勇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个人道德,具有履职能力。

四、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公司同意聘任陈迎新女士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陈迎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2。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同意聘任白静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白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2。

白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先生、白静女士

电话:0755-86353200

传真:0755-86355000

邮箱:inno@inno-laser.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1标段1栋A座11层证券部

邮编:518055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余克定先生、盛杰民先生和廖建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3名原任独立董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秦国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职务。离任后,秦国双女士在公司将继续担任公司知识产权主管。截至本公告日,秦国双女士通过赣州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67%。离任后,秦国双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晓渔先生: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至2013年4月先后担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3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渔先生通过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33,614股。刘晓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曾供职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工程师、产品和运营部部长、高级企管经理、投资银行部高级投资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职位。2021年10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陈迎新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专业。2004年4月至2014年9月任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分公司财务经理、财务会计部总助、财务会计部副总;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天津卫华老板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职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门,担任审计部高级经理。白静女士: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13年10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8月起至今任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先后担任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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