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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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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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范围:自有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定向增发等投资产品。

? 授权资金来源及额度: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授权额度

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授权范围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定向增发等投资产品。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投资管理的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原则、范围、决策、实施以及风险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3.公司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均有权对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高的收益,且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本次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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